天津教练车多少年强制报废教练车强制报废的年限,根据车型的不同年限不同,有10年、12年和15年三种。根据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》第五条规定: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,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,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。
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》第四条规定: 已注册机动车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应当强制报废,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,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、拆解、销毁等处理,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。
办理前,申请人应明确自己是否有以下情况,有任意一种的,车辆管理部门将不予办理注销手续。
1、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、凭证无效的;
2、机动车被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、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、扣押的;
3、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;
4、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;
5、机动车在抵押登记、质押备案期间的。